2020年7月26日 星期日

被網路霸凌了怎麼辦,了解法令、冷靜截圖、準備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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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的親人被人惡意在社群散佈資訊及言語攻擊,讓我們全家都出聲
全去聲援,最後,po文者知道我們已經截圖之後,緊急珊文,暫時結束這場不愉快的事件,但是你知道嗎?,我們只要截圖,然後知道對方的網路姓名,在6個月內,都可以提起告訴。二年內提起民事起訴請求賠償。
因為很多人,遇到霸凌,總是閃躲,忍耐,總是認為過了就好,但是霸凌者看到你不敢迎戰,認為你怕了,還會更加變本加厲地來霸凌,所以,我特地將我收集到的如何冷靜處理霸凌事件,及證據收集,法院提告程序,做了一篇文章,讓網友參考。
你應該知道的法條:

在網路上蓄意以激烈的言論或人身攻擊、辱罵或誹謗他人,或是亂傳謠言造成他人的名譽受損,這些行為,都是標準的網路霸凌行為,網路所提供的虛擬隱密性與距離感,並無法讓我們的言論免責,只是讓我們容易不小心觸犯法令而不自知,上述行為可能已經觸犯了刑法:

第三百零九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三百十條(誹謗罪)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至於被害人,也可提出民事賠償之請求:

民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一百八十五條(共同侵權行為責任)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第一百九十三條(侵害身體、健康之財產上損害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聲請,定為支付定期金。但須命加害人提出擔保。
 
第一百九十五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所以不要以為網路匿名的特性,沒有人找得你,其實以現在網路警察的專業素養跟能力,要找出你是絕無問題的,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你應該冷靜的處理:

當你知道有人霸凌時,不要慌張,也別被對方激怒,你只需平靜地告訴對方,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來當面溝通,或者到警局溝通,或者來去法院溝通。
然後告訴對方,你已經通通截圖了,請對方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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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這樣做:

網路霸凌,保障自身權益

1.第一時間保留證據,如保留對方匿名帳號名稱、內容截圖、存檔、錄音等。

2.整理好證據向警察局、地檢署、法院等相關司法機構提告。

3.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尋求協助,iWIN專線:02-2577-5118或搜尋「iWIN」。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網址:https://i.win.org.tw/iWIN/


法院提告其實不難,但是一般人很少到法院,對法院充滿了陌生感,現在法院有很多的法務志工,只要到志工服務台,法務志工會教你如何處理,寫狀紙,到哪裡去辦理,非常的仔細周到。

不須要猶豫害怕,面對霸凌,只有迎戰,才能不被霸凌。

詹江村議員提告示範_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JJC2020/videos/406999389884703/?sfnsn=xmmo
網路霸凌,無須害怕,會作網路霸凌的人,都是一些不敢出來面對,只敢躲在鍵盤後面的膽小之徒,遇到網路霸凌,冷靜面對,收集資料,截圖,報警或提告,這樣才能喝止霸凌,終結霸凌。

以下我在分享一篇 司法院 陳美彤法官 反霸凌文章~

網路霸凌怎麼辦 馬上截圖存證,六個月追訴期

司法院 陳美彤法官

身為上班族的你,在個人臉書、特定line群組怒罵同事、主管,以為就能沒事嗎?網路世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小心,無心之過,可能讓你陷入違法處境。

「網路霸凌」(cyber bullying)是指透過電腦或電子通訊軟體,如社群網站、部落格、手機簡訊、電子郵件等方式散布不實訊息,對特定人進行騷擾攻擊的行為。網路霸凌因為線上平台的匿名及快速傳播等特性,使霸凌者可以像藏鏡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詆毀與侮辱他人,讓被霸凌者名譽、人格受到傷害。

「身體上的傷害可能會因為傷口的癒合而逐漸好轉,但網路霸凌所產生的心靈傷害,會有較長的延續性,甚至可能造成被霸凌者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根據人力銀行統計,有將近 7 成的人曾經在職場中成為被霸凌者,而職場霸凌常延伸出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使被霸凌者的身心受傷,甚至產生心理疾病。

「在網路上詆毀他人很容易、很簡單,但也讓所有證據都無所遁形,別以為刪文就能規避責任,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司法院陳美彤法官依據多年的審判經驗,分享關於「職場網路霸凌」民眾常犯的涉法行為,以及當被霸凌時可尋求法律協助的方法。提醒上班族們,面對職場衝突與壓力時,應該選擇正確的管道尋求協助,而不是使用「黑特」、謾罵的方式,以身試法。

即使是在10人line群組辱罵,也可能構成犯罪
運用社群媒體貼圖與發文是職場網路霸凌最典型的方式。在法律上,這一類型的網路霸凌最可能觸犯的刑法有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以及第310條第2項的「加重誹謗罪」。公然侮辱罪的「公然」定義有二,其一是讓不特定的人知道,另則是讓特定多數人可以共見共聞。所以儘管是在自己只有10個好友的Line群組中辱罵他人,只要被霸凌者知情,並且客觀上會使他的人格、名譽被貶損,就可能構成犯罪。

如果在網路發言時,將含有詆毀的內容描述得鉅細靡遺,並且加以傳播,則有可能構成刑責較重的加重誹謗罪。

陳美彤法官舉了一個職場網路霸凌實例幫助讀者了解。

有一個案例來自兩位警察同事之間的控訴。事情的緣由是因為被告警察在自己的臉書上放了一張原告警察上台領獎的照片,並且在照片裡放上「媽寶陰熊」四個字來表示自己對於同事警察業績獲獎的歧見。而這張照片後來被原告看到並且心生不滿,所以提起告訴。

如果單從這張照片上的「媽寶陰熊」四個字抽象描述,詆毀原告人格,僅成立公然侮辱罪。但是被告在放上照片後還用文字備註,嘲諷頒獎當天原告同事的發言內容,對於同事自詡關公大做文章,這樣的行為因為具有能夠清楚辨識的「具體」事實描述,而構成刑責更為嚴重的加重誹謗罪。

簡言之,如果在網路上構成侮辱的發言越具體,被告會遭受的刑責就會越重。公然侮辱罪在現行法律中最高可處120天的拘役或新臺幣9仟元以下罰金。而加重誹謗罪則是最高可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

網路對罵要罰誰?看戲「+1」罰不罰?
網路霸凌的案例頻繁,有時也會演變成兩方人馬的網路筆戰。陳美彤法官特別指出,網路霸凌筆戰時的法律責任判斷,會先釐清侮辱言論是誰先發動,被指涉而遭受侮辱的人若是基於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的利益,以善意(非惡意)發表反擊言論,針對同一事件回擊發動者,可依刑法第311條第1款主張免責。

此外,除了主要當事者,其他人若對網路言論表示支持,要視支持哪一方而定。若是先發動言論攻擊者被起訴,反擊者因為善意防衛而免責,則表態認同先發動攻擊言論方或是在底下留言加油添醋的人,也同樣可能遭到被攻擊者提起告訴;反之,支持被攻擊者,為他打抱不平的人,也會因為出於善意防衛免於刑責。但如果另起爐灶發動其他的言論,則可能另外獨立構成網路霸凌而觸犯刑責。

陳美彤法官建議,在網路上發言用詞要謹慎,不要以為只是在他人的留言底下回應就不會有罪責。參與霸凌不但會傷害他人,也會讓自己陷於違法的處境。

馬上截圖存證,六個月追訴期
保護自己的第一步——馬上截圖!存檔蒐證!


陳美彤法官提醒讀者,若受到網路霸凌,第一步就是馬上截圖存檔,獲得提告證據,只要擁有截圖,就算發表霸凌言論者刪文或是刪除帳號都無法遁形。就算對象是匿名與假帳號,同樣可以在截圖提告後,藉由公權力向網路公司與刑事警察查出其IP位置、帳號及使用人的住宅,讓霸凌者無所遁形。

「網路犯罪不同於實體犯罪難以追查,比起持刀殺人,網路上所有紀錄都一清二楚,沒辦法把刀子丟了或躲過監視器遁逃。」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加重誹謗罪與公然侮辱罪都屬於「告訴乃論」的罪,有被害人自知悉起六個月追訴期的限制,如果在知道事件後六個月沒有提告,就會因為超過追訴期不能起訴。

網路霸凌,保障自身權益
1.第一時間保留證據,如保留對方匿名帳號名稱、內容截圖、存檔、錄音等。

2.整理好證據向警察局、地檢署、法院等相關司法機構提告。

3.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尋求協助,iWIN專線:02-2577-5118或搜尋「iWIN」。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網址:https://i.win.org.tw/iWIN/

(本文為司法院廣告)

2020年7月22日 星期三

周朝人的来源地在哪?

周朝人的来源地在哪?

“宅兹中国”有周人来源地的信息

作者徐江伟

陕西宝鸡出土的“何尊”因铭文出现了“宅兹中国”四字而闻名。但应知,“中国”一开始并不是地理概念,而是尊称,远古时代的“中国”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

古代游牧民族始终以军事联盟的形式存在,大联盟中有许多的“国”,例如,周武王伐纣之后,所属诸侯国达二千余,但在军事联盟中,能以“中国”自称的只有一个,就是周武王的本国。

注意铭文中“国”的写法,与甲骨文一样,写作“或”,外面没有城墙。因为最初的“中国”是在移动的。“何尊”出土于陕西宝鸡境内,离青藏高原很近,离西安还有很远的距离。

铭文中的“或”由代表杀戮的“戈”,旁画一圆“头”组成,此头就代表部族军事首领,圆头上下两横,代表他所掌控的一方天地。

四面都饰有野牦牛角的西周“何尊”。

何尊圈底铭文中有“宅兹中国”四字

古人为何有如此奇怪的造字方式?只有放到藏语中才能解释清楚。藏语中的“国”与“头”是同一个读音,写作 མགོ་ ( 拼音转写m-go),读作“guo”。因为“国”是在氏族集团内部出现一个至高无上的“头”之后产生出来,国就是“头”的私有财产,就是说,在藏人观念中,“国”与“头”原本就是同一回事!

故最初的“国”都是“行国”,并不固定于一处,当然就没有了围墙。最初的“都”也是指部族首领的帐篷“斡尔朵”,所有属民都随他的帐篷转移而迁徙着。

周人原本就是古羌之一种,入主中原前他们游牧于野牦牛出没的甘青地区。周武王本名“发”,此“发”不是指头发或者毛发,乃是藏语对祖先神的一种尊称。直到《后汉书·西羌传》中,仍有以“发”为名的“发羌”存在。满洲语把祖先神叫作“玛法”,意为“黄神、金神”,因为满洲语和藏语属于同一语系。

作为国号的“周”用汉语是很难解释的,一旦放到藏语中就不一样了,安多藏语把“龙”写作འབྲུག་ (拼音转写n-chu-h ),读音与“周”是一模一样的。

注意“羌”的读音,现在读作qiāng,但最初肯定读作“姜”。笔者已指出,后来读成与“抢”同音,应是故意的,是为贬称,出于敌意,当然也不是无中生有,古代羌人就是以抢掠和战争为生的。

如此就可以解释你,为什么炎帝姓“姜”而不姓“羌”。《帝王世纪》:“炎帝神农氏,姜姓也……人身牛首,长于姜水……又曰烈山氏。”炎、黄既然并称为华夏始祖,当然不能用贬称,但问题是,这“烈山氏”直到敦煌吐蕃文书中仍然存在,仍是吐蕃军事集团中的一个成员!(参见王尧《藏学文集》卷一)

周人也喜欢以“宗周”自称,《诗经·小雅·正月》中有“赫赫宗周”之语,与“中国”的含义是一样的,就是“宗主国”的意思。直到吐蕃时代,《唐蕃会盟碑》中,青海西宁仍被称为“宗喀”(“喀”是“康巴”的注音),因为此地就是古宗喀国的都城所在。

注意宅兹中国之“宅”,读音同样来自古藏语。藏语把奴隶主贵族的“庄园”叫作“tshal”,在西藏,庄园制度一直延续到了1959年才消失。

至于“兹”是“滋”的本字,来自藏人对母牦牛的称呼“zi”。对于藏人来说,牦牛不仅是乳酪的来源,也是财富的代名词。藏语“牧人”就叫“滋巴”(rdzi-bo),因为放牧就是为多繁殖畜口。金文之所以画成两条自天垂下的“金縻绳”,用以表王族和后族。

有藏学家指出,一部藏族史,就是一部不断自西向东迁徙的历史。笔者以为,这些都是地理环境使然。青藏高原的地势是西高东低,越向西海拔越高,自然环境越恶劣,古代游牧民族总是要从气候严酷之地向气候较好之地迁徙,这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自然、历史的规律。

周武王建立的“中国”就在不断向东挪动着,为避开自西而来侵扰和挤压。王朝重心不断东移的趋势始终存在,例如唐朝,到武则天时代,重心已东移至洛阳。所有这些都与青藏高原的西高东低有关。

但仍有许多人坚持认为,古羌与藏人无关,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族类,古羌是汉民族先民,已全部融进汉民族中。但笔者以为,一个古老民族是不可能完全消失的,这种例子在世界历史上也找不出来,“姜”就是古藏人的一个自称,并且是一直使用着的,例如,藏文“西藏”至今仍写作 བོད་ལྗོངས་ (拼音转写boe r-jo-ng )读作“蕃姜”。

藏文“姜”的本义就是红色,并特指“喇嘛红”,就是带有一点黑色的暗红色。苯教有护法神叫“姜杰”,其特点是一身红色战袍,右手流星剑,左手持盛满鲜血的人头碗,骑一匹白蹄红马。

笔者始终认为,文明史研究的最大敌人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念。你不能用现代人的国家观念去套远古历史,你不能把今天的民族感情硬按到古人头上。体量庞大的汉民族本来就是一个融合而成的民族体。不舍弃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念,将永远看不到历史真相。如不知道华夏文明终极源头之所在,你将永远处于瞎子摸象的状态!

2020年7月17日 星期五

發奮圖強,可以變美

告白被甩越南女孩發奮一年 搖身一變最強美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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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報/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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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17歲的Le Thanh Ngan居住於越南河內。(圖/翻攝自IG)

目前17歲的Le Thanh Ngan居住於越南河內,生活平凡,但家人卻長得特別好看,讓她形容就像在天鵝群中長大的醜小鴨。在16歲時她鼓起勇氣向暗戀的學長告白,卻遭到對方嘲笑:「誰會喜歡長得醜的女生?」讓她大受打擊,但她並未因此喪志,反而專注於變美,在一年之間大大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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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Thanh Ngan原本的模樣。(圖/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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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模樣。(圖/IG)

原來在青春期這一年,她開始抽高、皮膚變白,家人遺傳的「美人基因」開始發育,除了先天上基因成長,她也認真學習如何保養皮膚、自己學習如何化妝和打扮,現在的她已成1名美貌高中生,微微一笑也十分明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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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著自身努力而變美的Le Thanh Ngan,個性開始變得活潑,並且熱愛分享照片於IG上。(圖/IG)

靠著自身努力而變美的Le Thanh Ngan,個性開始變得活潑,並且熱愛分享照片於IG上。接受越南當地媒體採訪時,她笑稱「自信」是變美的唯一秘訣,她每天都對著鏡子自我鼓勵,同時學習變漂亮,並沒有因為遭到暗戀對象的惡言相向而意志消沉。經過一年華麗大變身,Le Thanh Ngan對於現在的生活感到開心,勵志的故事同時鼓舞不少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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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地中國城Le Thanh Ngan開心地拍照。(圖/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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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是一名學生的Le Thanh Ngan。(圖/IG)